<p>运输电子跟踪和检查系统( U-ETDS )首先由《道路运输条例》( KTY )定义,该条例于2018年1月8日在官方公报上公布后生效,编号为30295 ,以及2019年4月24日在官方公报上公布的《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条例》。U-ETDS系统是在《公路运输法》( KTK )第4925号、《公路运输条例》( KTY )和《危险货物公路运输条例》的框架内,对从事运输活动的公司所运载的货物、危险货物、货物和客运进行电子跟踪、评估和检查的系统</p>